原标题:于新芳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9月30日,鄂尔多斯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,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鄂尔多斯市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。
自治区党委决定:
于新芳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,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书记职务;
张占林同志不再担任鄂尔多斯市委秘书长职务。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鄂尔多斯新闻网”
责任编辑:霍宇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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